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人才字〔2019〕334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校园引才工作纪律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132号)和《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等规定,我院已完成笔试、面试工作。现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件备注中“是否进入体检”栏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
(二)地点: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二楼体检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查验证件后组织体检。
三、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可由考生提出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请联系人事部门另行安排体检时间。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6.如有特殊情况(如怀孕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另行安排体检。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体检结果。
8.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干预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出现相关违纪情况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971-6253892(医院纪委)
联系电话:0971-6253316(医院人事科)
附件: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2026年度校园引才招聘编外核定额度内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