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6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公告》,经现场资格审查、现已进入面试阶段,将具体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面试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8:30(星期四)
考核面试地点: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17楼会议室
二、考核内容
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考核内容为综合能力考核。
(1)副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岗位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PPT汇报形式,限时20分钟。汇报内容包括教育背景和研究经历、从事专业知识应用、业绩及取得成果展示、科研获奖和成果转化、专业性提问等)、综合素质测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专业技能测试的演示文稿(PPT)需展示相关佐证材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禁止夸大或虚假宣传。考核当天请携带内含PPT文件的U盘参加。
(2)硕士研究生岗位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卫生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应用、临床实践、临床应用能力、临床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评分方式
本次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官将依据考核聘用(面试)分值项目进行逐项评分,考核(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将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需对成绩进行签名确认。
四、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权重
本次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
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综合素质测评×40%。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岗位数与参加考核聘用人数之比为1:1,该岗位考核总成绩最后一名的考生考核聘用(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五、成绩并列排名原则
根据综合能力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如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聘用人员;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测评确定。
六、成绩公布
考核聘用结束后,在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官网公布考核聘用成绩。
七、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
根据考核聘用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按考核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干预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出现相关违纪情况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初次体检确定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由我单位组织到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我院及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二)考察政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应聘者,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考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处分期限和有效记录期限的计算均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三)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省卫生健康委、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最终处理情况报省人社厅备案。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备案后,与我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监督
本次考核测评工作在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监督电话: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971-8201875
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纪委:0971-6253892
九、考核面试须知
所有参加考核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8:20(星期四)到达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十七楼抽签,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迟到30分钟及缺席按自动放弃处理。实行全封闭式候考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场。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按规定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统一上交保管,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7号
联系电话:0971-6253316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学历 | 毕业专业 | 毕业院校 | 最高学位 | 岗位代码 | 报考岗位 | 资格审核情况 |
曹得清 | 女 | 藏族 | 研究生 | 内科学 105101 | 青海大学 | 硕士 | 26030006 | 心内科医师 | 资格审核通过,进入面试 |
王顺俊 | 男 | 藏族 | 研究生 | 外科学 105111 | 中山大学 | 博士 | 26030004 | 胸心外科副主任医师 | 资格审核通过,进入面试 |
杨琦 | 男 | 蒙古族 | 研究生 | 内科学 100201 | 重庆医科大学 | 硕士 | 26030006 | 心内科医师 | 资格审核通过,进入面试 |
赵艳 | 女 | 汉族 | 本科 |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1 | 延安大学 | 学士 | 26030005 | 检验科副主任检验技师 | 资格审核通过,进入面试 |
祁红 | 女 | 汉族 | 研究生 | 神经病学 105104 | 青海大学 | 硕士 | 26030027 | 神经内科医师 | 资格审核通过,进入面试 |
马晓艳 | 女 | 回族 | 研究生 | 神经病学 105104 | 青海大学 | 硕士 | 26030027 | 神经内科医师 | 资格审核通过,进入面试 |
丁伟娟 | 女 | 汉族 | 研究生 | 内科学 105101 | 兰州大学 | 硕士 | 26030007 | 呼吸科医师 | 资格审核不通过 |
朱师雅 | 女 | 藏族 | 研究生 | 内科学 105101 | 青海大学 | 硕士 | 26030007 | 呼吸科医师 | 未参加资格审核 |
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2026年7月10日